5月7日下午,集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。集团中层及以上领导,各党组织书记、纪委书记、委员等加入培训。
授课老师从修改配景、理解执行等方面对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进行了详细解读,对党员干部日常生活中容易泛起的违法犯法行为进行重点强调。
“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明党员有贪污行贿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、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执法涉嫌犯法行为的,应当给予取消党内职务、留党观察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明党员有刑规则定的行为,虽不组成犯法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,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、违反治安治理等违法行为,损害党、国家和人民利益的,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。”在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时,授课老师特别强调了以上纪法衔接条款,重申了纪在法前,纪严于法的原则,强调国企的党员干部要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,不但要严格遵守执规律则,并且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,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锋队性质。
集团学习解读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全面奏响党纪学习教育的新篇章。下一步,集团党委纪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事情要求,统一安排、积极推动,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。